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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
作者: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发布日期:2025-06-25

水许可决〔2025〕66号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关于开展2025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水利部对2025年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现作出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 

  准予北京海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507家单位取得(延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相关资质,准予中国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咨询北京有限公司等214家单位取得(延续)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相关资质,准予山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延续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相关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1)。将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变更为乙级资质,河南明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变更为乙级资质(单位名单见附件2)。 

  水利部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统一发放电子资质等级证书,有关单位可登录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在“我的证照”中点击“证照下载”查看和下载电子资质等级证书。 

  取得资质的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等应当持续满足资质等级标准要求。水利部将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4〕1051号),动态核查有关单位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数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将对其资质证书标注异常并予以公示,停止受理其资质申请,视情况变更资质等级直至撤回资质证书。 

  咨询电话:010-63208000(技术) 

       010-63202145 63202526(业务)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特此公告。

水利部

2025年6月23日


附件1:1.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准予行政许可的单位名单 .xlsx
附件2:2.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变更行政许可的单位名单.xlsx